????慶陽網訊(通訊員 黃先祿)????腐敗者亡,倡廉者興。早在陜甘邊蘇區(qū)時期,以劉志丹、謝子長、習仲勛等為代表的西北根據(jù)地創(chuàng)建人始終堅持把懲治貪官污吏、樹立廉潔政風列為政權建設的頭等大事,并制定《暫行條令十八條》《十大紀律》等制度,以鐵的紀律來約束廣大黨員干部。
????延安時期,在錯綜復雜的情況下,陜甘寧邊區(qū)依然存在著一定程度的腐敗問題。對此,以毛澤東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認為,在邊區(qū)出現(xiàn)的貪污腐敗現(xiàn)象,雖是個別,但如果不下大力氣加以解決,黨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組織上就會瓦解,革命就會失敗。為此,從1937年起,邊區(qū)先后制定了64個類別1000多個法律法規(guī),形成反腐倡廉的制度保障體系,成為無產階級革命政權建設史上的一個偉大創(chuàng)舉。同時,毛澤東還親自處理了“黃克功因逼婚未遂開槍打死陜北公學女生劉茜案”、“肖玉壁以功自居、貪污受賄案”等,在黨內外起到了極大的懲戒震懾作用。
????以史為鑒,可知興替。延安時期邊區(qū)反腐倡廉建設的思想和實踐啟示我們:一是理想信念是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石。盡管當時延安的生活很艱苦,但大家都有打倒日本帝國主義的信念和為共產主義奮斗的理想,革命的熱情日益高漲。二是群眾路線是反腐倡廉的必然要求。正如延安《解放日報》指出:“任何好的政府,如果沒有人民的監(jiān)督,它是可能松懈的;同樣的,任何行政人員,離開了人民群眾的支持,他們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?!比侵贫冉ㄔO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保障。
????黨的十八大以來,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抗日戰(zhàn)爭時期反腐倡廉為借鑒,始終把腐敗問題定義為“黨面臨的最大威脅”,堅定不移地懲治腐敗,堅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,形成了不敢腐的懲戒機制、不能腐的防范機制和不易腐的保障機制。
????(作者系中國延安干部學院教學科研部教學實踐創(chuàng)新中心副主任、研究員、博士)